公开资料

公开介绍

CRAN(纳米比亚通信监管局)是依据《通信法》(2009年第8号)设立的独立监管机构,负责监管和促进纳米比亚的电信服务与网络、广播、邮政服务以及无线电频谱的使用与分配。

核心功能摘要

纳米比亚电信、广播、邮政与频谱领域的官方独立监管平台。

公开亮点

依法独立监管通信行业 覆盖电信广播邮政频谱 面向消费者提供投诉渠道

完整介绍

CRAN 依据《通信法》(2009年第8号)第4条设立,于2011年5月18日正式成立,取代1992年至2008年间运作的纳米比亚通信委员会。其职责是监管、监督并促进纳米比亚电信服务与网络、广播服务、邮政服务以及无线电频谱使用与分配的提供。CRAN 由七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治理,遵循 King IV 与 NamCode 公司治理准则,董事会由信息与通信技术部长与财政和公共企业部长协商后任命;日常运营由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团队领导,下设工程与技术、经济与市场发展、人力资本、财务与行政、NAM-CSIRT、ICT、治理风险与合规、传播与消费者关系、监管与公司法律服务等执行部门。其核心宗旨是监管 ICT 行业,支持政府服务公民并维持社会经济发展,愿景是让纳米比亚的数字服务安全、可靠、人人可及。

资料更新于 2026-11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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